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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修人员告知书

发布时间:2023-02-21

1、 进修学员受到本院通知后,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报到,逾期将不保留名额。

2、 来院进修者必须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,自觉抵制红包、回扣现象。

3、 我院管理严格,对所有工作人员有全面的制度制约,进修医生也同样要受到这些制度的规范,一旦违反,将酌情受到各种形式的处罚,直至终止进修,进修费用一律不予退还。

4、 进修期间必须遵守科室岗位纪律,不得擅自离岗,未经请假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作旷工处理,旷工累计超过三天以上(包括三天)者即作终止进修处理,进修费用不予退还。

5、 由于本院的青年医生多,加之上海地区病人的就医观念和医疗责任等原因,各种手术操作的机会可能不如您预计的多。

6、 进修医生无论年资深浅,进修期间都作为“住院医生”进入工作岗位,无处方权,还要担任大量的临床基础治疗工作和书面文字工作。进修结束通过考核授予结业证书,因此,您需要作好艰苦学习和工作的思想准备。

7、 在进修期间,进修医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,不能享受探亲假及休假,也不得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,若估计来我院期间有生产、婚嫁、晋升、分房、考试、出国等事务,请通知我处,推迟来我院进修以免冲突。如有不可预料的事件要离开,需有派出单位公函说明原因,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。

8、 进修一年者病事假不得超过一个月,进修半年者病事假不得超过二周,请假超过时限者,不作结业鉴定和不发结业证书。

10、进修期间不得外出参观学习,进修结束应在结束后一周内办理离院手续。

11、进修期间凡不是由我院原因导致提前结束进修的,进修费一律不退还。

12、报到时如发现本人的真实情况(包括学历等)与申请表上所填有出入者,一律不予办理报到手续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以上情况请进修医生和派出医院充分全面地考虑,若仍决定来我院进修,请签名同意并在报到时将此告知书交至我科。

  咨询电话:021—62286069*3310分机

        本人已知晓上述情况,同意并将遵守之。

        签名:          日期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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